合同成立条件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4:02:00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存在适格主体:

合同的订立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应当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和能力,能够承担合同权利和义务。

当事人之间就合同必要条款达成合意:

合同的内容必须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包括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合同内容明确:

合同的内容应当清晰明确,不含糊、不产生歧义,以便于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依法订立:

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

要约与承诺:

合同的成立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接受要约并愿意与之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书面形式:

通常情况下,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应当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以确认合同成立。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未采用书面形式,只要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合同仍然成立。

特定形式或交付标的物:

某些特殊类型的合同,如要式合同和实践性合同,需要满足特定的形式要求或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

综上所述,合同的成立需要同时满足上述条件,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当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