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合同成立但不生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4:03:05    

合同成立但不生效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合同已经成立,但所附条件尚未成就,因此合同暂时不生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

合同已经成立,但所附期限尚未到来,因此合同暂时不生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在相关手续未完成前,合同尚未生效。

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合同才生效。

无权代理的合同:

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合同不生效。

无权处分的合同:

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若未经权利人追认或取得处分权,合同不生效。

死因行为:

因行为人死亡而发生的效力,如遗嘱和遗赠,在其生效条件未满足前,合同不生效。

这些情形下,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由于缺乏某些生效要件,如条件未成就、期限未到来、手续未办理等,因此合同暂时不生效。在具备相关要件后,合同才能正式生效。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当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