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卖药属于什么部门
药店的管理主要归属于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面监管市场,包括药品的研制、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具体来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药品监管制度,并负责药品研制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生产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药品批发、零售等许可;市县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则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因此,药店在经营过程中需要遵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规定,确保其销售的药品合法、安全、有效。同时,药店的经营活动还要接受卫生局、医保局等部门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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