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拆迁什么政策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0:28:00    

天津的拆迁政策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天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7号)。以下是一些关键点和具体政策:

征收原因

通常因城市建设需要,如津潍高铁(天津段)项目建设。

征收范围

具体范围由政府部门确定,例如天津滨海新区的华盛小区。

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被征收人可任选其一。

货币补偿

包括房屋拆迁补偿款、室内装饰及装修价值补偿、搬迁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等。

具体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折旧程度、区位等因素评估确定。

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调换房屋通常位于政府指定的项目地点,如溪谷林苑项目。

搬迁期限和过渡期限

搬迁期限一般为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具体日期由政府部门确定。

过渡期限通常为搬迁期限后的12个月,具体日期由政府部门确定。

补偿项目及标准

房屋补偿费:根据房屋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周转补偿费: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补贴。

奖励性补偿:鼓励被拆迁人协助拆迁或放弃某些权利。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针对非住宅房屋因征收造成的损失。

土地及附属设施补偿:支付土地补偿金、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等。

特殊情况及说明

农村房屋拆迁时,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房屋调换,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可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这些政策旨在确保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并促进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被拆迁人在面临拆迁时,应当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