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哪些公开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1:46:59    

2. 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3. 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4. 政府机构和人事

5.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公开的信息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政策文件,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方面:

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

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

2. 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

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

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

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

3. 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

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

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以及审计情况

4. 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

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

5. 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此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还强调了以下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安全生产信息公开

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

征地拆迁信息公开

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这些信息旨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促进依法行政和打造“阳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