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审如何开庭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8 10:58:32    

提审后开庭的流程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庭前准备

书记员提前到达法庭,宣布法庭规则和纪律。

法官入庭,报告庭审准备情况。

宣布开庭

审判长敲击法槌,宣布开庭。

核对当事人信息,宣布案由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

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

当事人陈述案情。

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出示、核实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宣读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

法庭辩论

原告、被告、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就争议焦点进行辩论。

审判长按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评议和宣判

法官退庭进入评议室进行评议。

根据评议结果,当庭公开宣布判决结果。

判决书须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其他注意事项

判决宣告前,可尝试调解,调解不成则及时判决。

判决书须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告知当事人有关上诉的权利、期限和法院。

以上步骤可能因具体案件情况和法院程序有所不同,请以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