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保管什么资料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6:26:59    

业委会需要保管的资料包括以下几类:

会议记录和决议:

包括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各类会议记录、纪要以及作出的决议和决定等书面材料。

共有部分的档案:

涉及小区共有部分的经营管理、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水箱清洗检测等方面的档案资料。

会计凭证和账簿:

包括财务报表等与财务相关的凭证和账簿。

业主清册及联系方式:

记录业主的基本信息及其联系方式。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法律法规文本:

包括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公示和公告:

包括各类公示、公告、通知等。

合同和协议:

包括与公用事业单位签订的供水、供电、垃圾清运、电信覆盖等书面协议。

维修资金收支情况:

维修资金的收支情况清册。

其他相关文件:

包括业主和使用人的书面意见、建议书,以及其他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文件。

物品和资料:

如业主委员会的物品说明、保修书、登记表,活动中心的物品资料、登记表等。

业主委员会物品和印章:

包括业主委员会的印章使用登记簿。

历史交接资料:

包括业委会换届改选的相关资料、财务凭证等。

这些资料的保管旨在确保小区物业管理的透明性、规范性和合法性,同时方便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了解物业管理的具体情况。建议业主委员会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