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犯罪属于重刑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3:33:05    

属于重刑的犯罪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故意杀人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致重伤或者死亡的行为,也属于重刑范畴。

强奸罪: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抢劫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贩卖毒品罪:

非法制造、贩卖、运输、邮寄、携带毒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贩卖毒品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放火罪:

故意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投放危险物质罪:

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爆炸罪:

故意使用爆炸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绑架罪:

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绑架他人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贪污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些犯罪因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对公民人身及财产安全的巨大威胁,被法律规定为重刑,并可能受到包括死刑在内的严厉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