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是怎么算的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0:53:06    

成都住房公积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要求执行。

缴存基数上限为23681元。

缴存基数下限根据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例如2024年成都主城区的缴存基数下限为2100元,郊区为1970元。

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一般在5%到12%之间,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是一样的。

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缴存比例上限为12%,下限为6%。

其他单位的缴存比例如果高于12%,超过部分应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纳税。

月缴存额计算

职工本人租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 =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 =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月缴存额 = 职工本人月缴存额 + 单位月缴存额。

贷款额度计算

贷款金额不能超过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成都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

贷款成数最高不超过7成。计算最高可贷款额度的公式是: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 ÷ 实际缴存比例 × 12(月)× 0.45(还款能力系数)× 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

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

这些计算方法适用于成都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在办理相关业务前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