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什么时候盖章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8:59:29    

征兵盖章的时间安排如下:

高中应届毕业生

初审初检阶段:高中应届毕业生在7月中旬前,根据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的通知要求,持《登记表》参加实地初审初检。初检合格后,武装部会盖章。《登记表》经审核盖章后交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应征报名的凭证。

高校毕业生

填写表格阶段:预征工作开始后至6月15日前,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需要填写并向就读高校递交《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还需提供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计划书复印件。

高校初审盖章阶段:离校前,高校对预征对象的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条件资格、具体金额及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在《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连同《预征对象登记表》一起交给学生本人。

递交县征兵办阶段:10月31日前,高校毕业生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时,将《预征对象登记表》及《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交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县征兵办审批阶段:12月31日前,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后,向其发放《应征入伍通知书》,并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申请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等情况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分别在《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建议

提前准备:建议高中应届毕业生在7月中旬前完成初审初检,并确保《登记表》经武装部盖章。

及时递交:高校毕业生应在6月15日前完成表格填写并向高校递交,确保在离校前完成高校初审盖章。

关注截止日期:注意县征兵办的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和审批截止日期(12月31日前),确保按时完成所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