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除外责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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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3 09:43:01
项目除外责任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被保险人疏于管理而发生的损失:
例如,施工方法不当、设计错误、超负荷等。
必然发生的损失:
如机械磨损、维修检验等。
开工前或验收后的损失:
保险期限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过保险单列明的建筑期保险终止日。
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包括因设计错误导致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
如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
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损失:
对因此引起的事故所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仍予负责,但对本身损失不予负责。
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损坏:
或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
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
保险公司不予负责。
档案、文件、账簿、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 。
货物盘点时发现的盘亏损失:
保险公司不予负责。
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
因为这些运输工具是公共运输用的,活动范围不仅限于工地,责任不易控制。
在保险单保险期限终止前,被保险财产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
这部分损失不予承保。
不可抗力:
如自然灾害、战争、政治动荡、罢工、供应商倒闭等,服务提供者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不承担责任。
用户过失:
用户未能遵守合同条款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服务提供者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则服务提供者不承担责任。
第三方行为:
如果第三方的行为导致服务提供者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则服务提供者不承担责任。
技术问题:
如果由于技术问题导致服务提供者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则服务提供者不承担责任。
法律限制:
如果服务提供者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因为法律或法规的限制,则服务提供者不承担责任。
建议在签订保险合同时,详细阅读并理解保险条款中的除外责任部分,以确保在发生意外时能够明确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