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如何计算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8 11:46:43    

刑期的计算遵循以下规则:

有期徒刑

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管制

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拘役

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死刑缓期执行

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

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数罪并罚

将各罪的刑罚进行合并计算,通常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

特殊情况

如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等,根据具体犯罪情节和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调整。

以上规则根据《刑法》相关条款制定,具体应用时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由法院依法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