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免责条款无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2:14: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的规定,以下免责条款无效:

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条款:

任何旨在免除因合同造成对方人身损害责任的条款,无论合同内容如何,都是无效的。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条款:

如果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试图免除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这样的条款也是无效的。

此外,免责条款的无效还可能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例如:

欺诈、胁迫手段: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将免责条款订入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该条款无效。

恶意串通: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该条款无效。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免责条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

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免责条款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

格式合同未提示和说明: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未向对方当事人提醒注意和详细说明的,无效。

综上所述,免责条款的无效性主要取决于其是否违反了法律规定、是否公平合理以及是否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来判断免责条款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