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代理有哪些规定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3:58:59    

关于公民代理的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近亲属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近亲属包括当事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工作人员范围

工作人员指的是与法人或其他组织存在劳动或人事关系的人员。具体包括与涉案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

社区、单位及社会团体推荐

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可以推荐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推荐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利,推荐书及其理由应当经过审查。

代理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

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

系受理案件人民法院离任的审判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但系当事人近亲属的除外;

系受理案件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其他工作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系受理案件人民法院的陪审员或者人民调解窗口调解员;

收取报酬的;

扰乱或者教唆、煽动当事人扰乱诉讼秩序的;

教唆或者帮助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进行虚假诉讼的;

依照《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公民代理审查备案的若干意见》规定经省高级人民法院备案的;

其他不宜担任诉讼代理人的。

提交材料

公民代理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授权委托书》;

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公民代理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诉讼代理需求,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