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适用什么法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8:01:59
听证主要适用于以下法律:
《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第六十三条: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机关拟作出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且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行政许可法》
第四十八条: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九十九条: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违法嫌疑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的其他情形。
总结:
听证主要适用于《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此外,在特定情况下,《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也规定了听证程序。这些法律为听证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程序要求,确保行政决策的公正性和合法性。